1.在显着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显着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和教师职业规范。必须有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2.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3.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城区学校均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高,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 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4. 中小学校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本教材。
5. 校园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无乱扔纸屑、垃圾,乱堆杂物等现象;有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提示、图片。
6.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7.有明显禁烟标识,有“您已进入无烟校园”提示牌;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学校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8.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落实,效果好。“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常态化。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9.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10.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识。
1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堵塞消防通道)
12. 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无明显异味。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13.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
14. 公共场所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15.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彩票投注站点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16. 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游医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流浪犬四处游走或侵扰行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