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现通报四起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一、旬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刘平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12年2月何欢等人持枪在旬阳县中心广场附近斗殴后逃逸(即2▪14案),县公安局立案后决定对何欢等成员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县检察院对何欢向县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2013年1月何欢等人因车祸受伤投案,刘平辉指派民警收集患病资料后,不羁押、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撤销网上追逃。2015年4月公安机关在侦破“来显明被抢劫案”中将何欢等人抓获,刘平辉指派民警对何欢等6名成员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后停止侦办。经公安机关查明,2▪14案后何欢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此后何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3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刘平辉还存在其他多个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岚皋县第九届政协委员,县海事处(县航运管理所)主任(所长)李明仕收受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礼金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明仕收受岚皋县恒达港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宗慧(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犯强迫交易罪,现服刑,此前被开除党籍)国窖1573酒6瓶、软中华香烟6条,礼金4000元。2016年至2018年,收受本县一砂石采选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某某国窖1573酒、西凤酒各2瓶,硬中华香烟3条。此前,还收受本县一水路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现金1000元。2019年11月,李明仕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违法所得。
三、汉阴县公安局漩涡派出所所长董书员、教导员雒向锋不正确履职,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处置不力问题。2018年,漩涡派出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未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未采取有效措施摸排、研判线索,在处置孙某英、王某海(已被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等人向李某芳追债的3起警情和在办理向魏某红暴力追债案件中,未对线索是否涉黑涉恶进行研判、上报,致使孙某英、王某海等人涉嫌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董书员、雒向锋的行为构成违纪,2019年9月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江口回族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曾学忠,新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曾高虎涉黑涉恶问题。2000年以来,曾学忠为扩大自己承包的宁陕金川镇至西安班车客源,同其子曾高虎、其妻李某某长期采取拦截、毁损车辆,威胁、辱骂、殴打司乘人员等方式阻止其他车辆营运。2017年4月,曾学忠、曾高虎将金川镇村民阮某某驾驶的面包车拦停,砸破前挡风玻璃,殴打阮某某致其右手第四、第五掌骨骨折,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9年10月,曾学忠、曾高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正在审理中。
以上4起典型问题中,有的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有的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相关人员受到惩治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加压加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意志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紧盯三年为期目标,精心谋划好、落实好明年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主线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打伞破网”工作新的更大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
2019年12月3日